昨天在lolo家聚会,喝了红酒,朗姆酒和百利甜,都是一点点。发现百利甜好喝!我们还吃了好多菜,不是一次做好,是来一盘我们吃一盘,而且都站着。每个参加聚会的人都做了一个自以为是的拿手好菜,因为我没有什么特产,其实,我还是会做沙拉和酱油拌皮蛋的,只不过好像没有什么需求,所以我就被发配到洗碗去了。
今天早上起来,头疼,可能是该死的楼上一大早叮叮咚咚敲个不停的缘故,也可能是昨天喝多呢?其实都是一样一小点的。跟好友说了这事,好友说就你这量还敢混着喝?我说,好喝啊,再说我也是分批分次的喝的。好友说,喝到胃里不就是混在一起了么?是啊,所以该我头疼!
然后还告诉我,我蛮有当酒鬼的潜质的,因为只有酒鬼才会觉得酒好喝……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为什么别人喝了就没事,我就要头疼啊……上帝真是不公平。我打算以后买一瓶百利甜放在家里了。
2004-06-07

我每次加班,加到全世界都睡了,就使用的姿势。你是可以发展的好同学,我是说喝酒。
我每次加班,加到全世界都睡了,就使用的姿势。你是可以发展的好同学,我是说喝酒。
百利甜虽然被说是女人喝的酒,但以前在泡吧的时候我点最多的还是这个。一小杯要三十元。
外面买一瓶以前要两三百.听说现在便宜了,回头就搞买一瓶来喝。大家一起来喝。
喝死我,不要你们偿命:)
江湖三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