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 甜蜜蜜

2004-09-05

昨天在好友那里睡的,一边是她的小卷发,一边是雅虎(我们的猫猫)的小脑袋,忽然觉得自己很富足:一张不大的床被我们仨撑的满满的,翻个身就触到对方。
今天醒来的时候都不知道是几点了,然后我们看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黎明真是很好阿,在哪里我都能一眼认出来,在《三更回家》里也是那么好,有点憨憨的,却是属于自己的执著。张曼玉也很好,演什么像什么,可是又不能让人忘了她就是张曼玉。
第一次看《甜蜜蜜》的时候是在大学,忘了大几了。那感觉就跟黎小军很像。不知道有磁卡可以拿来取钱的,也没有用过BP机,麦当劳更是好奢侈的事情,住的女生宿舍一样没有独立卫生间……香港是这样的,好遥远,大都市是这样的,更遥远。然后看看黎小军和李翘的爱情,心里咦嘘不已:哦,原来爱情是这样的啊!那种悲哀和无奈看上去都很美。喜欢那部电影,喜欢的不得了。
而现在,我都忘了当初自己是如何喜欢上它了。早上再看,各种各样的卡已经不陌生了,有时候刷卡脑袋里甚至都会过一下要用哪张,BP机是没有用过,不过现在已经有手机了,麦当劳和肯德鸡已经成为垃圾食品类的最后选择了,还有卫生间,以前没有见过的坐式马桶,如今到处都是。是这个世界变化的太快,还是因为我终于走到了可以使用这些的地步。不过四五年的时间,我都没有意识到改变,就变了。
关于黎小军和李翘的爱情,如今看来,已不再是好奇的:原来是这样啊。变成了:就是这样。就是这样,还有什么好说的呢。反而注意起他们的英文老师,因为以前不知道,他就是杜可风。
我不太相信他们的重逢,可是人心需要美丽故事来安慰。在我的印象里,最揪心的那一刻便是他们在纽约街头的那份追逐与被追逐了,因为,那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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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见 西山

2004-09-01

在办公室里,这几天北京的天气好得出奇,明晃晃的大太阳虽然还是很刺眼,不过在凉风的平和下,倒也显得温顺些了。能见度很高,所以,坐在办公室里,我也能看见远处西山的脉络,不知道有多远,山呈黛色。
再过一周我就不用做在这间明晃晃的办公室里了,其实,如果同事不在,我一个人待着也挺舒服的,因为有人聊天,所以也不觉寂寞。只是,越来越不喜欢说话,应酬性的说话,每次听到电话铃响,都忍不住要抱怨一句,才去接听。
手中的工作忙完,还是老样子,本来计划好要出的五本书,因为老板拿不到书号而缩水成一本。然后,发行过来抱怨说我们编的书太少。这能怪谁呢,书稿编辑好了放在这里,只是少了书号而不能出版。于是,这些天,老板便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四处寻觅书号了。
不过所有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了,我要走人了:)
除了老板,差不多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即将到来的消息。我终于说服frank接受我的决定,但我还没有说服他不要跟我们的父母说这件事情。因为每次我离职我们家里都要搞得鸡飞狗跳,其重视程度和来往反复不亚于美国总统竞选的架势。我想他们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我每到年底就会这么来一次的间歇性发作,那么又何必拿这些事情烦扰他们呢。呵呵,然而他们总是乐意为此出谋划策的。
在我表弟的建议下我更新了qq的版本,每次看到有朋友上线,那幅电子嘴脸的样子,就觉得格外可怕,怎么自恋到这种程度阿,连一堆自己发出的电子信息都要梳妆打扮一番。当然了,这是他们的自由,所以我打算卸载这个版本,然后告诉表弟我不会这个玩艺儿,以表示惋惜。
好了,等我拿到样书,就可以看是我的悠长假日了:)这么好的天气,真应该走到西山脚下,找个荫凉,躺着睡觉,而不只是望见西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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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男人

2004-08-31

上上个周末,去青岛,赶上了我最没有想到的际遇;怎么说呢,我见到了我好朋友的前男友,我忽然意识到最近我常见到“前男友”哦,无论是我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但是,这个人是我提起来就想拿大棒抡的人。
坦白说,我有点吃不太准为什么我的好朋友会叫他出来见我们,事实上他们大概也有一段时间没见了吧。我的好朋友过生日,24岁了,小巧玲珑得很,每每想到她还名花无主,我就觉得天下男人都是怪胎,连我这样的都有人要,为什么她没人要啊。我身边的好女生几乎都是茕茕孑立,每想到此,我就忍不住要骂男人;很简单阿,女孩子是不能被骂的。可惜我认识的男人几乎又都是结了婚的,没结婚的也都是有了伴的;想做个红娘都那么难。
那男生长得不坏,不过也不是那么英俊,开头他说他不敢见我,因为我以前在电话里教训过他。听到此消息,我高兴得很,可是后来他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毛病,居然答应出来跟我们聚。很晚了,我们三个人在咖啡馆喝东西,好友不停的摆弄手里的数码相机,我一如既往的刺激那个可怜的男生,心想这大概就是好友喜欢的吧。可是对方却不见生气,很多时候只是笑笑,停顿片刻便换了话题,天知道他肚子里怎么想!说出对方“性格弱点”的时候,好友就会跟我耳语,说:你看,他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的……我点头称是,一边看着对方神色漠然,好像动物园里的猩猩一般。
回家的时候,好友执意要男人送我们回去。在空旷的青岛马路上,他们相拥,我悄悄走到一边,实际上也没人注意我。好友建议他明天跟我们一起去爬崂山。他却说,要上班。
第二天,他睡过头了,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跟我们上崂山。下午我跟好友在一家面馆里正要下单的时候,他打来电话。听说我们要吃面,便建议过来请我们吃饭。这是我在青岛呆的第二个晚上,也是此行的最后一个晚上。
他很快就过来了,看得出来,睡得不错所以精神很好。我们陪好友去买凉鞋,她不停的问他好不好看,好不好看。因为夏季将过,什么东西都在打折,这家达芙妮的人好多。后来,我们游荡在大街上,不知道该吃什么。于是我建议吃烤鱿鱼:)
没想到,烤鱿鱼店的人也这么多。他们安慰我,说现在正是青岛的旅游旺季阿。我绝倒!好不容易等到了一个位子,等位的时间我一直在观察周遭的人在吃什么的,所以要菜的时候,我显示出少有的自信与从容。我要了一个烤火烧,结果他跟服务员说:两个!我要了四五串鱿鱼爪,他就问服务员要10串。这种奇特的“放大”让我惊异的目瞪口呆,最后什么都不敢要了。心想着该死的男人终于找到治我的招儿了。
事实证明:我撑个半死,也没有完成他给我们的盛情。
吃完饭,我们回家。他们手挽着手。如果不是分手,他们或许更加亲密些吧……可是,为什么要分手?因为不适合结婚和一起生活?为什么分手后还要适时相见?因为一个人太过寂寞么?
其实我身边从来没有少过人,可是,却从未觉得自己是在人群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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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前男友

又懒了好长时间,什么都没有写,眼看着8月就要过去了,蛮好玩的,夏天终于要玩完了,我很开心!
前几天看杜拉斯的《写作》,挺有意思的,有些话很合心意,只是记不得了,但兴趣的话就自己去翻着看看吧。不过有一句话大抵是说不断写字的人大概是无处发泄才会这样的,叫做“写字症”。然后又说写字是一种孤独的状态。我也忘了到底是孤独的状态下才能写字还是写字是孤独的状态,忘了,不管了。
前几天,终于和在北京呆了很久的前男友见了一面,吃水煮鱼。他还是胖胖的,高高的,笑呵呵的,还抽烟还喝酒。抽烟的时候还问,你的老公不抽烟么?我摇摇头。又问你的老公喝酒了。我点头。他笑了,说:是啤酒么?我摇头。他便也没再说什么。
他结婚了。说他的老婆比我还小三个月零五天。我笑着说,还这么小,你怎么就不能放人家多玩几天阿?他立刻摆出一脸无辜或者又有点无可奈何样子,说:那女孩子着急要结婚的阿。我觉得挺逗,原来还有这样想结婚的女孩子啊。他一脸不以为然的样子,说:你以为天下的女人都跟你一个样啊。是啊,是不一样。比如她就爱她,还会给他买烟抽,还会给他做饭,以后还会给他生孩子,等等等等
我忽然有点明白了,原来自己不喜欢的也并不是不可爱的,就是这样。
在地铁里等车的时候,好奇地问他有没有带老婆的照片,我原以为他会翻开他的皮包,展现出一张挝了四角的照片;却见他很熟练的摆弄了一下翻盖手机,一块小巧的显示屏上,就幻化出一张毫无芥蒂的笑脸,短头发,比我可爱多了,却还是个孩子。
嗯,大家现在都应该很幸福吧。又隔了几日,跟一个朋友聊天,说起这件事情。那朋友问我,他还是喜欢你的吧。我说我不知道啊,也不重要吧。他问又我,你还喜欢他么?我说我不喜欢了,很早就不喜欢了。他说,总还是有好日子的吧?我说:是啊,不过也有坏日子啊。这样就扯平了,我们都找到了结婚对象,只是对象不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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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遇到小偷

2004-08-16

想都没想到的事情,在天桥上遇到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开始盯上我,在下楼梯的时候,忽然觉得书包很重,回头一看,是一个孩子,长得还不多的男孩子,面色惨白,两眼空洞,一条白花花的胳膊伸向我的书包,他的手大概已经在我的书包上摩挲半天了,天啦,谁知道!感觉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只被无限放大的蚊子,叮住了我:(
其实他穿的衣服看起来被我的好多了,为什么还要做这样的事情啊……我很郁闷的问他:干嘛阿?他便头也不回的走开了。那是今天早上9点不多的事情,天桥上买东西的,发传单的,过路的行人穿梭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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