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

2004-07-09

有些场景总是记得的,像一张照片定格在自己的脑袋里,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得皱皱巴巴色泽暗淡,但是它们还是在那里的,是不需要索引就能轻而易举找到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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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喝酒及其他

昨天傍晚,又下雨了,北京最近的天气颇有一点像老家的天气,每天都会落一点雨,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同一个时间,下雨之前,天空里云彩的变化最好看,深深浅浅的堆在一起,也不知道最初的那一滴是从哪一片云彩里落下,总是大大的一滴,仿佛掷地有声一般。
在天阴与落雨之间,我总能找到空闲到楼下走走,排版公司在大钟寺那边,一大群楼房,还有一个漂亮的大烟囱。不知道南城是不是也这样,好像北京北边的天气变化的总是更为频繁,如果真是这样,当初因为计划住在北边才好,那样多好玩啊。
那,昨天的雨好像还是来得迟了一点,在半路就吃到了雨。忙不迭得跑到朋友家已经成半个落汤鸡了。朋友的饭菜已经做好,有人一起吃饭的感觉真好。frank下午有饭局,所以只能自己考虑如何打发晚餐了,最近有个很奇怪的毛病,一个人就不愿意吃饭,比如可是吃一点零食什么的,等frank回来在一起吃宵夜也好。只是昨天忙了很久,就是忽然想吃饭了。漫无目的的找人,偏偏谁都不理。最后还是lolo收留了我,在进屋看到酒菜满凳的情景,我差点就要握着她的手大声说:谢谢了。
好像我对酒的好感还是被lolo带动起来的,昨天边吃饭就开始边喝起朗姆酒来,如饮料一般;吃完了饭,聊天的时候又一个一大杯百利甜,真是爽死了。坐在地上的垫席上,光着懒散的脚丫子,听着被我的同事戏称为“厕所音乐”的新世纪音乐,说着让我们心烦却又时有惊喜的男人们还有该死的工作。以后喝酒还是跟女人一起的好,轻轻松松的,确实是喜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酒比较甜的缘故,总是莫名其妙的就会很开心。如果跟男人一起喝酒,尽兴之后,却是后怕,怕被人欺负也怕自己酒后乱性。
真奇怪,今天回想起来,两个女人同居一室的喝酒,眼前出现的居然是一幅蛮情色的画面呢。哈哈哈,让那帮坏男人在外面留哈拉子去吧,我们只开心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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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blog

本来是不想再写了,因为一件事情,却与blog也无关的事情,大概是总要发泄一下自己郁闷的情绪,于是转嫁给blog了。
这两天,有朋友遇到,问为什么不写了。之前因为写得很多,大抵都知道最近过得如何;眼下不写了,好多事情都要从头说起。如果是这样,到还是写下来方便。担心不担心的一目了然,实际上,也没有什么人没事儿闲着过来看。但是,只要自己关注的人会来看看,就够了。
如果对这个公开的日记本稍有不满的话,大抵是因为偶然听到的一些闲言碎语,最有意思的一次是我大概写了一篇什么,然后在msn上遇到一个朋友,这个家伙就万分郁闷说有人把那个“他”当成他了。呵呵,我说不会吧,都不在一个城市啊。总之,被张冠李戴的感觉就是不好受的。
后来跟好友抱怨这件事情,她说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啊。大抵是我什么都写,简单的描述是最容易包含各种莫名其妙的可能性的,因为没有指向性嘛。也是啊。结果不暧昧的事情也会因为文字的反射而变得暧昧起来了。还是自己的问题啊。却是身边熟络的人从来不会这样误解的。
你说,在我这样的懒蛋身上,还能有什么奇迹发生呢?
闲着就写一点吧,如果总是不写,frank就该拿此作为我懒惰的又一证明来指责我了(事实上,刚刚就指责过!)。都承认自己是懒蛋了,还要被这么对待,真是不公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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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手记

终于又编完了一本书,这天很早就醒来,想老板大概会什么时候来办公室,什么时候看到打印出来的字样,会觉得如何,然后给我打电话。我躺在床上,睁着一只眼睛,看frank有条不紊的穿上衣服,把一些小零碎的东西从昨天穿的上衣的口袋移到今天的口袋里。不经然的跳出一句:好哇,你睁了一只小猪眼偷看我!我对他笑一笑:你不看我怎么知道我看你啊。然后他走过来,抱抱我,说“我要上班去了”,遍起身离开了。锁门的声音总很响,甚至能够听见反锁门时,钥匙在锁孔里转了两圈——那长长的拖音。
差不多八点的样子,我起床,刷牙,洗脸,用夹子把头发挽起来。躺在沙发上,拿起昨天从办公室带回来的样书翻一翻,冰箱里有昨天吃剩下的半块酸奶酪,当这次的早点了。
差不多九点的样子,回到床上,看frank买回来的三联,接着等老板的电话。电话铃响,问老板觉得怎么样。老板说:还不错啊。于是心里的石头落地了。然后简单的说了一下下本书的制作思路就挂了电话。再打电话给行政的小姚,帮忙叫快递把下一本书的稿子递到家里来。此后三日,便不用再出家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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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天 雨天

2004-06-18

那……是谁说喜欢阴天来着的,北京已经连续三天阴天了,可惜那人却不在这里。其实,自己是不太喜欢阴天的,每每出门前都要为是否带伞斗争半天,结果所作的选择还往往是错的。阴天的不定因素实在太多,却是一个懒在家里睡觉的好日子,凉快而悒郁,似乎所有的情绪都在多含水份的空气中肿胀起来,为了争夺空间而彼此侵轧。如果你懒得管,那就快快睡去吧。
小时候喜欢下雨天,也不打伞,穿着高帮的朔料套鞋,挑积水的低洼地走,先要试试深浅,然后恨恨的踩上一脚,水花四周飞溅,就是飞不到套鞋里,^_^,好玩死了。有时候还装作故意路过什么人的样子,一走到跟前就痛踩一脚,然后慌忙跑开……可是,总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套鞋里就有水了。总是走到教室里,才发现身后跟着一条长长的水印子,脚丫子已经被水透的冰凉。上课的时候,在桌下垫两个草稿本,光脚丫子就晾在上面,好似晒衣服一般,等潮湿慢慢褪去。如果鞋子里面干不了,回去被母亲发现了就会挨骂,所以每次都挨骂。到后来,干脆就穿朔料凉鞋,就算脚丫子浸湿了也没有关系,因为凉鞋总是干得很快。:)
后来,长大了,不太敢玩水了。北京的雨天很少,每次下雨之间都间隔的特别长,所以总是觉得这雨水来的不干净,些许淋雨的快乐便也不敢要了。要知道,老家那边能十天半个月甚至一个月的连着下,雨伞都不用带了,哪里都是湿乎乎的,无论在哪里放下一粒种子都能发芽,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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