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斯底里症、“纯洁的心灵”与性

2004-10-19

对一个没有经验的女孩子来说,决不会有令她堕落的危险。因为没有性生活的知识,甚至在潜意识中也没有的话,是不会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的。而一旦有歇斯底里症状产生,就不会再有父母亲或师长所谓的“纯洁的心灵”存在。
——弗洛伊德《少女杜拉的故事》
1900年10月14日,弗洛伊德写信给他的好友弗莱斯,提到他得到了一个值得记载的病例。“这些日子过得很愉快,我有一个新病人,她是一位十八岁的女孩。这个病例为我开启了无数智慧之门。”1901年1月25日,弗洛伊德给弗莱斯的另一封信,提到上述病历已完成。他说道,完成了这次治疗并整理完这一病历之后,他已经精疲力尽,“我终于感到自己需要吃点药。”为了治疗和研究这个病例,弗氏自己都要成为病人了。但,这一病例的主人翁乃是一个被称为“杜拉”的女歇斯底里患者。
实际上,这个病历并没有完全完成,因为杜拉坚持拒绝再接受治疗;弗洛伊德的研究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从遍布全书的弗氏“道歉”和“假设”来看;对于这样的结果,其实是留有遗憾的。所幸的是,这三个月的治疗所提供的讯息已经足以支持弗氏心目中,关于潜意识幻想的模型;这也就无怪乎弗洛伊德一遇到杜拉,就忍不住要欢欣雀跃了。
无论弗氏出于何种目的记下这个病历,并将之发表;对于我而言,却是把这本书当作一本小说来读的。这本围绕两个梦而来的小书,确实具备一切引人入胜的小说元素,比如足够吸引人的女主人翁杜拉,因为恋父情结而引发的暗潮涌动的家庭关系,而且父亲的第三者和杜拉的情人正好还是夫妻关系,以及其他添油加醋的小人物比如家庭女教师,女主人翁的表姐等等,情节复杂,人物繁多。这一切就如同一项项病症般,条分缕析的体现在杜拉的身上;并且被弗洛伊德描写的跌宕起伏,悬念重重。唯一让我觉得有点饶头的,就是他长篇大段的心理描写。这种心理描写既不同于茨威格的细致入微,也不同于苏轼的大刀阔斧,更不像茂盾似的直抒胸臆,弗氏风格的心理描写准确地说应该叫做:潜意识再现。
他把主人翁可能会想但绝对不会说的内心活动掏得一干二净,并且分门别类的装进了小试验瓶里。杜拉玩弄的小荷包被贴上“女性生殖器官”的标签,烟草味表示“对吻的渴望”,钥匙是“阳性器官”的表征,呼吸困难意指“性高潮”……套用中国的老话说:这小妞子是发春梦了。想到这里,我不由暗自庆幸,幸亏弗洛伊德不知道贾宝玉做过什么梦,否则非把我们的精神分析导师乐得癫狂致死不可!只是我又疑心,也许还是杜拉的故事好,这样一个不完整案例恐怕能够留有更多的空间给弗氏来发挥吧……总之,一切与“性”有关。
那么,我们的这位美女病人又是缘何因性致病的呢?弗氏说:“引起歇斯底里症状动机的原因,一是被压抑的正常性活动,二是潜意识的性变态活动。”按照顺藤摸瓜的逻辑,我的理解是:首先有正常性活动的需求(就是一个人长到了生理年龄),这种需求却不能满足(原则上初、高、大学生不能做那事),所以被压抑,既然不能做那就想呗,于是转化为潜意识(发春梦),最后极端化,便是性变态了。上句话中,除了后两段,绝对是我们这个种群的普遍规律。简单的套用弗氏理论,大概每个人都具备歇斯底里症状的动因了。当然,即便你到了性变态的阶段,也不用灰心失望,因为弗氏又说了:“我们每个人在他自己的性生活中多少有一点逾越——有时在这个方向,有时在那一个方向——一个为正常标准所规定的狭窄范围。性变态就其感觉层面来说,既不是野蛮,也不是退化”。既然什么都不是,那就坦然接受吧。除非影响到身体,成为生理的疾病,比如我们的杜拉,开一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药就好了。事实证明(如弗氏所言),杜拉断然拒绝神经治疗之后,也顽强的活了很久,而且还与一位自己的爱慕者结婚。
可是,这位真实存在的女子后来还是自杀了,就其原因,弗氏不假一词,不知道是不是跟他曾经偶然提及的一个词——“纯洁的心灵”——有关呢……
书评《少女杜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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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3

2004-10-15

这几天超级忙,开头很有些不习惯,回头想想,才发现自己竟然懒散到这种地步了。其实,也是瞎忙,很多事情越来越觉得自己无能为力,不过是小草一根,何必要迎头招揽大风大雨呢?我的同事说我总是太消极了。最近找了一个助理编辑,小我两岁,是一个很精致的女孩,在保证按时上班的前提下,眼帘上还抹了粉蓝的眼影,那种颜色,让我忽然想到第一次看见好友时,她的眼影也是这般。已经是3年前的事情了。
今天,很古怪的一天,早上做的公交车,莫名其妙的撞上了一辆出租车,于是像中流砥柱一般在车流里停滞了半天。好不容易到了公司附近,过人行天桥,又招到了小偷,我都不知道他是什么跟上我的,一个长相乖巧的新疆男孩,比我还矮一个头。每次被偷的时候总感觉好像被蚊子叮住一般,忍不住想回头看,结果发现自己的背包已经被打开了一半。可是那个男孩却没有跑,低头呆着,我一件件把他想带走的钱包、手机拿出来检查,看是否有遗失,所幸一切都还安好,我就走了。后来我想,这个孩子为什么不在我发现他的时候,立刻扭头跑掉呢?
上午跟一个朋友抱怨,他将之归结为“运气”。
晚上,frank约好了一个新加坡的朋友吃饭,这个人也很怪异,就想吃肯德基,那就吃呗。然后我下班前去了一个设计公司,那个女孩子(虽然已经结婚了)很好,很喜欢她,后来发现,其实自己还是更喜欢跟女孩子一起做些事情的。可惜她的老公来了,我们不能一起吃饭;然后是好友发短信问吃饭有没有着落,我告诉她有,因为已知她今天有安排,就不好打乱了;最后是给那么兰打电话,自从我的老板知道我认识那么兰之后,就天天盯着我跟他联系,坦白地说这种业务上的事情,他是否愿意帮忙,我怎么能够决定呢,而且这种公事私办,总是让人觉得很尴尬的。结果他今天也有安排了。从设计公司出来已经晚上6点了,秋天的北京,天黑得也这么早。我背着一大摞书,茫然的站在我不熟悉的路口,决定搭车回公司。结果司机好心跟我说,这么搭车太绕了,还是到对面搭车比较好。我绝望的跟他说,我不知道怎么过马路,你就带我绕回去也行啊。等来到办公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无一人了。今天大家下班都好早。
一个人也挺好的。从四川回来之后就一直忙一直忙。身边总是这样那样的人不停的转。耳边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声音,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就这样被稀释掉了,我都不知道我在哪里了。而现在,偌大的办公室,就我一个人,可以听见在笔记本上敲字的声音,挺好听的。我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这样就不会觉得太孤单了。
看frank以前写的周记,呵呵,这可能就是他自己的blog吧,只可惜他现在不写了。我一点一点地看,试图找到一点有自己存在的影子,可是什么也没有,那时候他身边的人有我熟知,可是,我却还没有走进他的生活。而现在,我进来了,他歇笔了,他总是鼓励我写,我写,但写得很累,好像一个人的游戏。总是觉得,这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在他生命的最初十年里,我还不存在呢。而在三十年后,我们就要捆绑在一起了。我们就这样遇到,为什么不是别人。我想不出有什么解释可以说明这一切。
我一边吃太平富丽饼干,一边看周记,也挺好的,这就是我的周末大餐。一个人待着,总是没有什么欲望,即便有什么需求,随便也就打发了。
吃饼干的时候,忽然想起橄榄,今年下半年每每说要见,可是都没有见到。记得一起去动物园的时候,我们在犀牛馆里,她就买过一袋饼干,我也吃了几块,觉得真好吃啊。还有我们在动物园门口见到,她第一句话就说:今天你很漂亮啊。呵呵,我高兴极了。如果是平常,这样的话定然会被我看成是恭维,而感到尴尬;可是那一次,我真得很开心。可惜,动物园关门很早,还有好多期待留在那里,想着以后能再去。
在成都的时候,photoman也曾经提起过橄榄,觉得是一个很神秘很古怪的人物,呵呵,我没有怎么搭理他的这句话。我想我知道,可是却不用解释什么。有这样的朋友,即便看不到,也是很心安的。
也许,我跟橄榄这个词有缘,我的好友的英文名字翻译过来便也是橄榄。而且橄榄还很好吃呢,只是,从来没有尝过新鲜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今天写了好多,明天一大早就要去参加frank表弟的婚礼,据说还要坐着花车接亲。以前我还以为自己这辈子不会有什么机会坐花车了,因为在自己的婚礼中已经放弃了这个要求,结果却坐上了别人婚礼的花车,真有意思。难道他们真的喜欢这么操办么?看到李寻欢的婚礼也好是风光,他们不觉得累么?也许,还是幸福感居多吧:)尽管比较而言,忽然觉得自己的婚礼来的有些简单,却也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就写这么多吧,能安安静静的写点字也很好。要回家等表弟的电话了,网上聊天的时候,他说今天晚上有事情要跟我说。真不知道,是什么;没关系,聊聊天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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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 梁朝伟说的

昨晚梁朝伟在被采访时说,爱情就像泡茶,一浓二淡,但到最后也分不清是爱情还是一种习惯或是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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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2

2004-10-12

自从frank开始在江湖上贴片子以后,就有朋友问我什么时候能上片子,一听这话就恨恨得想:当初我贴片子的时候,就不搭理我;于是不贴了,偏又惦记起来。折腾来去的,大概片子如何都不重要了,能看见这个人影晃晃就很心安——不是在揣摩别人,只是自己的感受。
在成都青羊宫的时候,frank就很快进入了状态,一边忙不停的拍照片,一边还抽空以无限怅惘的眼神看一下不在状态的我。当下我就想,这次又完了,带了多少卷出来,大概又要原封不动的带回去了。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到达阆中的第一天,饥肠辘辘的陪着frank白天走到黑夜,为了一顿晚餐,差点就跟他闹暴动了,要知道这可是发生在花好月圆的中秋之夜啊。其实那一天阆中根本看不见月亮。最后,一碗牛肉拉面算是中秋晚餐,饭后两人分道扬镳,我去了古镇唯一的水吧,磕瓜子;frank在新城的网吧消磨时间。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每跟他出去就要闹一场,然后就相安无事了。以前还有很多朋友羡慕,说我们情趣相投,出游甚欢,其实是天下乌鸦一般黑,谁跟谁都一样。借此打破朋友的幻觉也好,以后要抱怨什么,她们也不至于难以接受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抓狂的按快门呢?一次是在巴巴寺,还有一个是在周公河边的废墟里。也许,出去一次能看到这些就不错了。
巴巴寺是一个穆斯林公墓,因为穆斯林最早来中国传教的祖师死后就是埋在这里的,所以无端又有点与众不同。因为刚下过雨,什么都冷冷清清的,一个面容姣好的男孩子默默的淘洗采摘下来的金桂花,我来去两回他都不带抬头的,只是把一堆金灿灿的东西摆弄来摆弄去。旁边的一块匾额上写着“花雨听香”。此外,只看见frank像猎人一样的巡视各处了。他还真找到了一个好地方,有一个小院子,修饰成棺材模样的砖雕一个一个整体的摆在那里,就好像小时候排排坐分果果一般,我想那形式大概跟少林寺的塔林是一个意思,只不过这里直接就以棺木的样子呈现出来吧。这些东东中,最早的有清道光年间的。想象如果以后有幸能够和自己的父辈祖辈安静的躺在一起,应该也是万分幸福的事情吧。
周公河边的废墟是frank小时候曾经住过一年的地方,可惜他一点都不记得了,车到入口处,都舍不得挪脚步,等走进去,简直——该怎么说呢——对一个废墟用“惊艳”二字,不过分吧。就是那样的感觉,偌大的空城,漂亮的砖石建筑,来去漠然的行人,喋喋不休的疯婆子,连绵不绝的秋雨,恣意蔓延的藤蔓,顺势而下的周公河,外表完整的房屋里面空空如野,所以的木质门窗都被人歇下来买掉了,一起买掉的还有能够拔出来的钢筋电缆,与其说这一切的产生,是因为遗弃的结果,还不如说是掠夺的产物。可是,我很喜欢,那里依然有人气,丝丝缕缕的从这些建筑的孔洞里散发出来,比都市里的时尚建筑有生机多了。
想想他们都让人觉得开心,今天依旧是一个艳阳天,很开心,因为昨天重看了《东京爱情故事》,忽然就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难受的事情了,莉香说:对于恋爱而言,“参与”本身就是很了不得的事情了,也许,她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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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回北京的日子1

2004-10-11

心情的好坏似乎和天气也没有直接的关系,今天的阳光好的反常,坐在办公室就可以远远望见西山。可是,心情不好,msn上人头攒动,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理我,于是给对方发消息,等待良久之后却是一个“无法送达”,如玻璃瓶子里的蚂蚁一般失语。好像我的工作从来都是在无声无息的聊天中一件件开始的,可是在这个艳阳天的早上,依旧悄无声息,却什么都不一样了。
杜拉在K先生外出的时候就会失语,因为聊天是用来跟K先生说话的,如果K先生不再能听到,那么说话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写信就能达到交流的目的。弗洛伊德能够如此解释一个生理上的问题,也堪称浪漫了。在四川半个月,回来便有人问,为什么不更新blog呢?我说我没有找到编辑地址,紧接着便会说,为什么不写mail呢?我能说我找不到网吧,或者说我会不去上网么?真正是借口了:)
其实也挺无聊的,逼到那个份上,得到的也不过是连自己都不会喜欢的结果罢了。不在乎,是的,我不在乎你。所以我不会惦记着你,不会跟你联系,不会为你失语。可是换而言之,你又在乎我么?为什么在离开的半个月中,你不给我写mail,你不给我电话呢?难道你能说你不知道我的邮件地址或者我的电话号码么?到头来,其实都是一样的,不过是些浮尘掠影罢了。却还是恨阿,如果在我面前,我就咬死他骂死他,总之歇斯底里都不得好死,可是,我恨什么呢。他一句话说:我们就是彼此的镜子阿。我便哑口无言了。也罢,都是相安无事的主。
昨天跟lolo吃饭,用一笔自己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稿费请客,心里还辟颠屁颠的,因为知道她要走了,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昨天,她穿着一身很正式的小外套,里面却是一件现代改良过的小旗袍,很漂亮。头发被盘起来,大概经过一天的辛劳显得有些零乱,却还是很精神的样子。我们一小碗一小碗的喝着萝卜炖牛腩的浓汤,说这几天来的经历。不知道为什么,15天的时间其实不长,但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表姐”尘埃落定要嫁给一个与自己预期相距甚远的男人,lolo要远走他乡确认自己的幸福。虽然我也从来对所谓女人的事业表示“不以为然”,可是我也从来没有找到什么能够“以为然”的替代品。可是lolo有,她觉得爱情多多少少会比事业来得更重要一些吧,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我觉得,这一判断,就足够让她的生命力旺盛了:)
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一个死气沉沉的人,在四川的时候一直在看中央8套的《白雪女王》,那么一个女人,引来无数情人,却又都悉数给弄死。留下最后一个便是主人翁。北极熊问这个白惨惨的女人,为什么不杀死这个男人。女王说,为了爱情。这男人确实有爱情,但是却是给别的女人的。最后的结果如何也不知道,因为我回北京了。还看过一个很烂的台湾连续剧《樊梨花》,这番婆子的名字多好听啊,虽然演员不漂亮,但是演的都很卖力气,其实“樊梨花”耍小聪明时,脸颊瞬间流露的表情是很动人的。可惜,在大老婆的挑拨下,终于还是跟自己的丈夫不合。一怒之下,她居然要拔剑杀了丈夫,看得我真是解恨啊,可惜这个“丈夫”是名角马锦涛演的,所以不能轻易被杀死啦。最后的结果如何也不知道,因为我回北京了。
接着在lolo家喝百丽甜,因为没有冰块和牛奶,我们只好喝原酒,一边喝还一边不怀好意的说其实我们喜欢喝的是酒吧里掺了一堆东西的那种。然后我告诉她成都酒吧的百丽甜才15块钱一杯,喝得我进去就忍不住想要,听得她两眼直放亮。可是有一次加奶实在太多,我都喝不出酒味来了。就是在那个文化女青年聚集的“白夜”。小酒喝得我醉醺醺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误了一个朋友的短信,今天在打电话过去,就全然不是那么回事了,语境消失,消失的太多了。今天把充好电的电池装进去,开机发现时间全变了:2002年1月1日零点零分,不知道是不是它的出厂日期。
我们都在做些什么呢?这样的艳阳天下,我却被装在玻璃盒子里,象一只失语的蚂蚁,真想跟随便经过的什么人说:你把我踩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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